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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安培函〔2014〕5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班再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班再培训班工作计划的通知》(烟安监函〔2014〕2号)要求,经研究定于
一、培训和再培训范围
1.培训范围:
(1)尚未取得烟台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危化品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已经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因未参加每年的再培训导致证件过期作废的人员。
(2)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为原料)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其下属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工厂(生产车间或生产装置)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再培训范围:
已经取得烟台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并且每年按时参加再培训的人员。
二、班期、时间安排及地点
1. 培训班举办一期:
2014年3月31—4月5日
2.再培训班举办四期:
第一期:2014年5月4—6日
第二期:2014年5月7—9日
第三期:2014年5月12—14日
第四期:2014年5月19—21日
培训、再培训班学习地点:牟平养马岛安德利度假村,地址:牟平区养马岛益寿路66号,总台电话:4766666。
三、培训费用
培训班培训及资料费为390元/人;再培训班培训及资料费为220元/人;参加学习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必须本人报到并参加培训(再培训)学习,不得他人顶替。
2.参加培训的人员、证书有效期到2014年需换证的人员及证书丢失的人员,报到时须携带近期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换证的人员,还须携带本人的《安全资格证书》。证书丢失需要补证的人员,还须携带在县级以上报纸中刊登丢失声明的整期报纸原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人员,还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3.参加再培训的人员(不需换证的),报到时须携带《安全资格证书》、近期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若证书内容(如单位名称或职务等)需要变更的,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培训班开班当天上午9:30前报到,10:30上课;再培训班开班当天上午10:30前报到。未提前网上报名和按时报到的不予接待。
5.根据相关培训文件的有关规定,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bm.ytajpx.com.cn;登陆后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选定班期进行报名。
培训中心地址:芝罘区红旗里48号;
联系人:牟瑞波、刘文栋;
联系电话:6685949。
附件:烟台市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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