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烟台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今天是:
最新动态
- 3-202025年第一期特种作业低压取
- 3-132025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二期再培训班开班
- 6-212024年金属冶炼培训班开班
- 9-6一般行业第二期培训班开班
- 7-7烟台市举办2023年防汛抢险综合演练
- 7-6我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高压气瓶使用方法
1.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
3.使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气瓶工作地点,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换气。
4.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5.禁止敲击、碰撞;气瓶应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6.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7.氧气瓶、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有困难时,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但不得小于5m。
8.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远离火源。
9.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即余压一般应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10.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充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1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上一条: 如何安全操作锅炉
下一条:水上安全自救守则
主办单位:烟台市安生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网络备案号:鲁ICP备18047875号-1
电话:0535-6242829 传真:0535-6275949
地 址:莱山区银海路23号 电子信箱:ytsafety@126.com